为依法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全面开展了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及联合执法工作。这次超限超载治理主要涉及石子、石粉、水泥等超限超载、抛洒扬尘污染严重行业及运输企业(车户)。时间从 实施源头管控。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源头管理责任主体,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分包企业,加大宣传教育和源头监控,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公路等部门配合,实行24小时巡查。县资源运营局各磅站负责监督检查货运装载出厂车辆,发放货物运输单。对运输车辆不接受监督管理强行出场上路的,乡镇包企业人员和磅站要及时报告县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 部门联合执法。县政府将组织公安、检察、法院、交通、公路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集中办公,对超限超载等违法营运车辆,依法坚决予以打击处理。 严肃责任追究。县纪检监察、督查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对路面查扣的超限超载车辆,根据货物运输单进行责任倒查,严厉追究相关生产企业、运输企业(车户)、分包企业人员、巡查人员、资源运营局磅站监管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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