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税收清查专项工作 通 知 各社区、村居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 堵塞税收漏洞,公平税负,经镇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税收清查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依法治税”的工作要求,优化全镇税收环境,强化税收征管,堵塞收入漏洞,公平税负,增加财政收入,促进我镇税收征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工作目标 税收清查专项工作以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收收入为目标,以加强全镇房地产业、建筑业、房屋土地租赁业、土地使用税和“营改增”为重点,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建立起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依法治税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创建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保障税收的稳定增长。 三、清查重点 1、 全镇辖区内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新农村社区建设); 2、 省、市、县、镇重点工程等各类建设项目; 3、 房屋土地租赁业税收; 4、 土地使用税(特别是新开征区域和新增占用土地的企业); 5、 “营改增”以来,取得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所有企业; 6、 其他需要实施清查的重点企业、行业和税种。 四、清查时限 清查时限为2013年1月至目前,清查内容为该期间的税收缴纳情况,清查期间发现有重大偷逃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应依法追溯至以前年度。 五、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2014年税收清查专项工作自11月份正式开始,2015年元月10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阶段(11月15日---11月25日) 1、 国税分局、地税分局结合各社区、村居及有关单位,确定各自的重点检查范围; 2、 国税分局、地税分局根据重点检查范围组织查前辅导、查前培训,澄清底数,催报催缴; 3、 国税分局、地税分局根据各重点范围报送清查底册,同时督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自查自纠; 4、 各自召开动员部署大会。 (二) 检查实施阶段( 1、 国税分局、地税分局根据各自情况确立各自的重点范围实施检查,计算出应纳或应补缴税额及滞纳金,下达相关税收文书,催缴税款,并健全征收台帐。 2、 镇政府负责对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和协调,对拒不接受、不配合检查的重点户和逾期不申报缴纳应纳税款的纳税人,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执行措施,对偷税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 总结完善阶段( 镇政府对确立的重点范围实施检查的查补结果统计造册,跟踪落实,坚持依法治税,及时反馈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确保税收清查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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