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冶镇人民政府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线索 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打好防控阻击战。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相关规定,经水冶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期间,对积极反映举报有价值防控线索的群众予以奖励。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第一条 举报范围 (一)凡2020年1月16日以来从湖北等重点疫情地区来水冶的人员和去过湖北等重点疫情地区务工返乡人员,其本人及亲属未向我镇所在村报告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二)凡与湖北等重点疫情地区来我镇人员或去过湖北等重点疫情地区的返乡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第二条 举报内容 1、2020年1月16日以来,去过湖北、或从湖北返乡、以及来我镇走亲访友的湖北籍人员,其本人及亲属未向所在村(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 2、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者未集中隔离的; 3、上述两类对象脱离监管、随意活动的; 4、捕杀、运输、出售、购买野生动物的; 5、诊所、药店、商场、超市等借机哄抬物价、囤货居奇和售卖无证、不合格产品的; 6、镇内所有洗浴场所、美容、影院、酒吧、网吧、KTV、麻将馆等场所未按要求暂停营业的; 7、镇内各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组织课外培训、补课等活动的; 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出入地、接触人群等相关情况。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将举报线索及时汇报处置。 第三条 奖励办法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2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第四条 保密原则 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第五条 本办法自今日起执行。举报电话: 0372-5882729(全天24小时)。 第六条 本办法由水冶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
水冶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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