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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高晓松醉驾案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最终,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庭审中,高晓松态度较好,完全认罪。他还称“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作为一名明星,高晓松触犯了法律,也得到了应有惩处。“高晓松效应”之下,酒驾醉驾入刑的事实,一定会给更多人以震撼。然而,玩味高晓松那句“酒令智昏,以我为戒”,还是会给我们带来更多感悟。
庭审上,高晓松对自己的行为也不无反思,他认为醉驾是“自我膨胀的表现”,即由于“自我膨胀”了,他才会“在明知自己酒醉而且明知代驾在路上的情况下”驾驶汽车。看来,他所说的“自我膨胀”,应该主要是指驾驶技术层面,认为自己尽管喝醉了,但开车应该没有问题。扪心自问,我们有多少人,也曾这样或那样地“自我膨胀”,却并没有意识到呢?
似乎,高晓松所总结的“酒令智昏”,也正是基于对“自我膨胀”的反思,找到了刺激“自我膨胀”的外因。然而,一方面即便高晓松被判了刑,又有多少人今后仍将“酒令智昏”,继续重蹈其覆辙?另一方面,“色令智昏”、“财令智昏”、“权令智昏”等等,是否也如同“酒令智昏”一样,也还将源源不断地重演?对这些,有多少人能反思到,并且想得到也做得到,真正引以为戒呢?情况让人并不乐观。
事实上,在我们身边许多犯下各种错误的人,往往都是被某些事物冲昏了头脑,以至于丧失了清醒的判断力,从而做出令自己后悔终生的事情。而且,几乎对于任何一个犯错的人来说,前方都绝非是一片未知领域,或多或少总会有人已喊出“以我为戒”,只是已经被冲昏的头脑却充耳不闻,继续怀一颗“自我膨胀”之心,绝然地投向歧路,一骑绝尘而去。贪官、吸毒者、赌徒等等之流,岂非都经历了类似的心路历程?
既然如此,我们就更该认真思考的是:究竟如何让那句“酒令智昏,以我为戒”形成有效的警告,不至于再一次又一次地沦为空话?这个问题很棘手。毕竟,人性也许是最为复杂也最难以把握的事物之一,我们很难把前人的全部经验都灌输给后人。或许,真正切实可行的办法,就是不断完善法律,从“小错必究”做起,让每个人在犯下大错之前,更有可能及早接受小的惩罚,并进而对法律产生畏惧之心。
无论如何,虽然高晓松已经被判刑了,他那句“酒令智昏,以我为戒”所带给我们的反思,才刚刚开始。从长远来看,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如何让它真正平稳运行,仍需要我们不懈的努力。这些,也许正是高晓松醉驾案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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